主题:十一以来,成都的购房新政全面解读,看看你有没有资格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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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11-24
linqianli,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十一以来,成都的购房新政全面解读,看看你有没有资格买房?”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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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11-25
偶有资格购房,但没钱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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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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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2-17
十一以来,全国各地的限购限贷等新政层出不穷,花样百出。而九十月份成都市场火爆,尤其是城南地区水涨船高,随着外地“炒房团”对这块市场的进驻,导致在 一段时间内城南市场“失控”。虽然在10月1日限购新政、10月9日限贷新政的共同作用及全国降温呼声之下,成都楼市确实逐步回归了正常。但城南楼市发展 趋势依然十分火热。
为了调控市场,维护楼市健康稳定发展,成都市人民政府于11月17日发布《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天 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进行限购政策。11月18日,新政进一步升级,蓉城各家商业银行收到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下发的《关于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商 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的红头文件,决定对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执行二套房首付7成的房贷新政
Point 1:限购
第一种:
限制区域: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
限购条件: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
起始时间:2016年10月1日
第二种:
限制区域: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直辖区等热点区域
限购条件:
1、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直辖区内有户籍
2、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直辖区内稳定就业并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
3、 在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4、 2016年10月1日之后,在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未购住房。
起始时间:2016年11月7日
Point 2:限贷
第一种:
限贷地区:大成都地区(除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直辖区外)
限贷内容:
1、首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30%
2、按揭一套房结清再购买,首付为30%
3、按揭一套房未结清再购买,首付提高至40%
4、按揭两套以上未结清再购买,不提供贷款
起始时间:2016年10月9日
第二种:
限贷地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直辖区
限贷内容:
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未结清相应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暂不提供贷款支持。
起始时间:2016年11月18日
Point 3:公积金
起始时间:2016年11月18日
1、 最低首付款比例
首套房/已有一套住房(已结清贷款余额),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已有一套住房(未结清贷款余额),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2、 贷款金额与缴存余额
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
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 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
3、贷款金额与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
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
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